各县(区)、功能园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西藏自治区住建厅4月29日召开的全区智能化招投标和施工许可政策解读会精神,现通知如下。
自2024年5月1日起,拉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全面推行“智能化招投标”新模式,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理(试行)》相关规定。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进一步夯实招投标活动第一责任人的有关要求,确保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施工项目全部进入“智能化”电子交易系统,各县(区)、功能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处理,涉及招标人违规违纪的,移交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责任编辑:住建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