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园区管委会住建部门:
2023年7月28日自治区住建厅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的通知,现将此通知转发全市住建部门,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附件:1.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的通知
2.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表(1、2)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总工办
附件1: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的通知.pdf附件2: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表.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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