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领域安全文明施工警示教育工作,通过以案释法,不断推动提升我市建设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现将住建行业监管典型违法违规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某酒店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到岗,被依法处以经济处罚
2026年6月,区住建厅、市住建局发现某酒店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7月,市住建局对该项目复查时发现,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仍未到岗,且在多项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擅自复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城关区住建局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四川某建筑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
案例二:某自建房建设项目工人违规操作不幸坠亡
2026年8月19日,城关区某自建房建设项目工人邵某未佩戴安全绳等高处作业防护用具,在二层临边区域开展施工作业,不慎失稳从二楼顶板坠落至一楼地面,急救人员抵达现场抢救后,抢救无效,当场宣告死亡。
目前,此次事故已完成调查,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认定施工现场负责人吴某安全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未对作业人员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未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水电分包负责人罗某,未履行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未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提醒和现场安全管控。相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各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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