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通告公示

局总工办关于公开选聘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0 10:55
来源:市住建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现向社会公开选聘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应诉等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遴选。

一、遴选单位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市住建局2026年至2027年法律顾问

2. 服务内容

2.1为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局二级单位)起草重要立法项目、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2.2对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局二级单位)重大事务和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法律意见。

2.3协助办理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局二级单位)各类行政案件。

2.4对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局二级单位)各类合同进行法治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2.5应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局二级单位)的要求,参与处置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出具法律意见

2.6应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局二级单位)的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为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局二级单位)涉及的相关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调查、论证等服务

2.7其他由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3. 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 服务地点:拉萨市

5.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含税)。报价超过限价,以及《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文件规定相关情形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三、资格要求

参选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在拉萨市区有固定办公场所、拥有固定律师团队能够满足日常服务工作条件

参选单位近三年来未受过行业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及诚信

参选单位熟悉住建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经验,能够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根据部门需求,配合完成法治培训教育等其他法律服务内容。

指派不少于两名律师在服务期内固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四、遴选方式

1.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局“三重一大”程序后确定。

2. 评分细则:[详见公告附件]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响应文件格式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获取时间:20268102026812

六、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时间:自20268102026812止,每日9:30 - 13:00,15:30- 18:30。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及地点:凡有意参加遴选的单位,纸质报名资料(一式份)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拉萨市住建局402科室,建议报名资料不超过70页同时,需提供PDF格式一份统一命名为“[律所名称]+[项目名称]遴选报名”。

七、评审时间地点及要求

1. 评审时间:电话通知,如未按时到场及迟到早退,视为放弃参选。

2. 评审地点:住建局

3. 参选单位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八、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科室:总工办

联系人:索朗达杰

联系电话:0891—6508906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0日

附件1:响印文件格式模板

附件2:评分细则

责任编辑:何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