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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8:32
来源: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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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相关规定,每年向社会公开公积金年度报告,现予以发布。

一、机构概况

(一)拉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1名委员组成。2025年度,管委会召开会议1次,审议并通过了以下重要事项:

1. 2024年以来拉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报告》;

2. 《拉萨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3. 《关于增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拉萨市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的实施方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内设机构。目前,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共有从业人员11名,其中在编3名,外聘人员8名。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业务:202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395家,实缴职工10.23万人,当年缴存额29.06亿元。年内新增开户单位648家,净增单位121家;新增开户职工1.90万人,净增职工0.44万人。缴存单位数、缴存职工数与缴存额同比分别变动-2.56%0.39%7.00%。截至2025年末,累计缴存总额达225.5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79%;缴存余额103.23亿元,同比增长10.65%。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共8家。

(二)提取业务:2025年,共有2.3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19.20亿元,同比增长2.40%。当年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比重为66.07%,较上年下降2.97个百分点。截至2025年末,累计提取总额123.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8.47%

(三)贷款业务:2025年,我市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52万元,区外购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6笔,发放金额2.40亿元(其中,积极落实国家生育支持政策,为多子女家庭发放购房贷款23笔,金额0.21亿元),笔数与金额同比分别下降31.80%29.41%。全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本金6.41亿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8万笔、92.61亿元;贷款余额31.11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1.4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30.41%,较上年末下降7.58个百分点。

2025年,异地缴存职工在拉萨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发放5笔、341万元。截至2025年末,累计发放异地缴存职工在拉萨购房贷款总额2481万元贷款余额1173.28万元。

(四)资金存储:截至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含增值收益存款)总额达72.12亿元。其中,活期存款2.5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存款10.55亿元,1年以上定期存款59.04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实现业务收入18564.98万元,同比下降9.19%,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2567.1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5822.53万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174.80万元,罚息收入0.5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发生业务支出15494.28万元,同比下降0.62%。其中,支付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5233.42万元,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260.81万元,账户手续费支出0.0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实现增值收益3070.69万元,同比下降36.71%;增值收益率为0.32%,较上年下降0.2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共计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842.4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8.00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00.28万元,并已全额上缴本级财政。截至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累计为17969.80万元;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累计提取9106.3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实际列支管理费用122.16万元,同比下降8.03%。其中,人员经费95.46万元,公用经费26.7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截至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为108.14万元,不良贷款率为0.35‰。当年未使用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贷款损失。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贡献:从缴存单位性质看,企业单位占51.17%,非企业单位占45.00%,其他类型单位占3.83%。从新开户职工所在单位性质看,企业单位占67.80%,非企业单位占25.70%,其他占6.50%

(二)提取业务结构: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0.1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0.73%,租赁住房占8.51%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2%,离休、退休提取占9.8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79%,其他原因提取5.01%

(三)贷款业务成效:2025年,通过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4.1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7.96%,较上年末下降2.68个百分点。贷款所购住房类型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占41.41%,购买二手房占35.2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3%,其他占22.08%。贷款申请主体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1.72%,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8.28%。贷款职工年龄分布:30岁(含)以下占19.63%30-40岁(含)占57.67%40-50岁(含)占19.02%50岁以上占3.68%。贷款用途方面,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2.91%,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申请贷款占27.09%

(四)住房贡献率: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0.70%,较上年下降11.0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落实租购并举政策,支持解决住房问题:全年支持职工办理租赁住房提取业务4982笔,惠及职工4982人,提取金额1.63亿元;支持职工办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业务69笔,惠及职工69人,提取金额0.174亿元。

(二)当年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58日起,全面下调拉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首套住房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1.11%1.43%;第二套住房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1.436%1.788%

(三)机构职能及受托金融机构变更情况:积极拓展异地组合贷款业务,深化与区外三家受托银行合作,新增设立4个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分别为:建设银行成都第三支行、建设银行成都锦城支行、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重庆江北支行),主要承担贷款受理及线上业务办理指导工作。

(四)服务效能提升情况:通过新增银行服务网点、推动受托银行进驻三级政务大厅,实现公积金相关业务“一件事一次办”及资金实时到账,服务效率获得缴存职工普遍认可。创新推出“公积金+商业银行”异地组合贷款模式,联合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在成都、重庆两地落地,实现业务区域覆盖,并通过推行在线预抵押、异地抵押担保等便利措施,确保职工办理贷款业务“最多跑一次”。该模式自2月试点以来,累计办理贷款53笔,金额4423万元,其中组合贷款30笔,有效降低了职工利息负担,缓解了购房压力。同时,持续优化异地房产抵押贷款流程,提升办事便利度。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公积金企业开户、信息变更、退休提取等事项上实现高效办理,其中年度退休“一件事”办结21笔,提取金额276.46万元。

(五)信息化与数字化发展:依托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支付宝等多元渠道,在归集、提取、贷款等线上业务场景中,全面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围绕“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远程办”的服务目标,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切实落实“减证便民”的工作要求。针对离职提取、退休提取等高频业务,实现“智能审批、资金秒到账”的高效服务。

(六)执法与风险防控情况:依据《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藏高法〔2023115号),2025年,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就3笔贷款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共计收回贷款本息83.05万元。

七)其他披露事项:2025年,办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业务170笔,缴存额1181.65万元。代收公有住房租金(阳光花园小区租金)1100.82万元;代收公共租赁住房租金2544674.38万元,已全部上缴本级财政。全年办理大学生就业创业住房公积金补贴122笔,兑现补贴资金578.60万元。

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6331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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