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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时间:2024-11-14 12:03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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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事项分类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依据 公开渠道及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对象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重点领域信息 重大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 根据项目流程进展实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其他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 门户网站
2 公共资源配置 住房保障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 门户网站
住房公积金管理 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解读,包含整体情况、工作数据等信息 3月底之前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标准>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2年第115号) 门户网站
公积金管理运行信息,包含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等 季度公开 门户网站
3 应急管理 市场监管 建筑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等监管的政策文件 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年)第711号             门户网站

责任编辑:嘎松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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