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安排部署,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我市房建市政领域复工复产工作,从政策制定出发,组织各县(区)、功能园区住建部门积极摸清行业底数与实际困难,强化服务意识,切实为复工企业以及务工人员排忧解难,尽最大可能把疫情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一是强化项目工地防疫管理。我局将项目现场防疫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日常检查重要内容,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自8月初我市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我局第一时间起草制定《拉萨市住建领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成立拉萨市房屋市政工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完善了我市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应急管理体系,按照企业是第一责任主体的原则,建立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实疫情防治责任。同时第一时间组织建立疫情防控日通报制度,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一日一报”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住建系统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同时,采取现场自查、线上检查的督导形式,针对防疫落实不力、存在防控漏洞的企业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项目单位一律严处重罚。
二是积极推进项目复工复产。我局认真分析我市住建领域项目特点与防疫形势,第一时间起草制定了《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复工复产项目要求、复工程序等关键信息,督促各县(区)、功能园区住建部门对于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房建市政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地推进项目复工复产,同时督促各县(区)、功能园区住建部门根据辖区内复工复产企业反映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用工人员以及施工材料缺口等实际需求,为企业排忧解难。截至目前,我市房建市政领域应复工项目工地180家,现恢复生产项目135家。
三是加快务工补贴发放。我局成立未复工复产项目滞留外来务工人员补助发放专班,下发《关于规范受疫情影响未复工复产项目滞留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性生活补助发放流程的函》,同时积极对接市林草局、交通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协作,督促指导各县(区)、功能园区做好本辖区相关补助发放工作,为受疫情影响的全市务工人员提供基础性保障。
责任编辑:邱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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