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拖欠工作”是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长期以来一直关心关切的重大民生问题,今年以来,我局将整治欠薪工作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突出领域,严格遵照区住建厅《关于全面调度全区住建领域根治欠薪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和《关于全面调度全区根治欠薪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刻剖析拖欠账款的行业痼疾,从制度和监管侧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对拖欠案件的整治力度,积极协调处理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
一、加强制度执行,把好事前审核关
一是加强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合同必须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备案管理部门要对报备的施工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认真审核,凡存在合同价与中标价不一致、阴阳合同、合同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等有失公平情形的施工合同不予备案,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签订合同。二是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履约担保的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并在施工合同备案时一并提交。
二、依托常态化、信息化措施,把好事中监管关
全市住建系统充分依托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监管,定期筛查不按要求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的项目,按要求锁定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的企业。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县(区)、功能园区住建部门,切实抓好住建领域欠薪纠纷隐患展开排查处理工作,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截止2022年3月15日,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数据显示,全市范围内在建项目总数312个,落实专户267个,落实率85.58%;专户进账总额累计达到51.1374亿元,代发总额44.5769亿元,有效保障了建筑工人工资发放工作。及时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展开排查,进一步督促劳动用工单位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劳动用工实名制、工资支付管理、施工现场信息公示等管理制度,要求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在检查表上写下“无欠薪”说明,进一步强化了住建领域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三、强化案线查处,把事后保障关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局欠薪工作作为重点来抓,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成员为组员和各相关县(区)住建部门联合开展欠薪排查,1月发现8起施工企业存在欠薪情况,涉及601人,3600万元,2月至今全市住建系统摸排20余次,发现欠案件1起,欠款金额共计73余万元。我局将积极协调,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尽快解决,同时做好跟踪督办。
四、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意见建议
(一)存在问题和困难。实名制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未实现建设项目全覆盖,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且结算纠纷频发,劳动者法制意识淡薄,平时不注重劳动关系、工资等证明材料的收集,导致发生纠纷或工资被拖欠后维权困难。
(二)意见建议。一是将继续加强督促指导,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特别是长效机制建设方面,从账款的支付时限、支付责任、处罚措施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完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相关规定,防止“清完又欠”等现象。二是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相关制度,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强化责任,确保监督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县(区)、功能园区住建部门监管责任,完善与其他部门的衔接机制,妥善处理建筑施工领域欠薪案件。二是持续做好农民工工资上游保障措施,紧抓欠薪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每月向区住建厅报送排查处理情况,全力化解欠薪隐患纠纷。从根本上减少和防范拖欠账款问题。
责任编辑:达娃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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