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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笔“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成功办结

发布时间:2024-06-17 11:48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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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拉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与西藏佳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藏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藏世邦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沟通协调,打通业务办理关键节点,

积极推出“拉萨市缴存职工购房时可将购房定金缴费凭证和网签备案后的购房合同作为申请条件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惠民新政。并于6月17日成功办结第一笔业务。我市缴存职工顿某购买西藏某房地产莫小区房屋总价134万,支付定金2万元,申请提取首付款21.89万元,所提取金额直接划转到开发商监管账户上,从申请提取到划转资金仅用半个小时,得到了开发商和职工的高度赞赏及认可。

下一步,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新政宣传,加大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沟通协调力度,提升新政便捷度和高效性,为解决职工购买住房难问题、促进房地产经济发展贡献力量,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7 日

抄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抄送:市信息科、市政府信息科、市纪委第六纪检组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4619

责任编辑:次旺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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