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生态岗位厕所保洁员(含旅游厕所)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城〔2024〕81号)、《西藏自治区生态岗位村庄保洁员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城〔2024〕76号)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2024-2025年,拉萨市住建局聚焦生态岗位甄选、人员履职、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全力推动生态岗位工作落实。
在岗位甄选方面,住建局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属地管理”原则,简化流程、缩短认定时间,实行一年一聘,劳务协议(合同)一年一签,实名制动态管理。甄选流程包括村(居)委会张贴选聘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岗位甄选、县(市、区)住建局审核并上报等环节。选聘条件明确限定为防返贫监测对象、脱贫户(含低保户/农村低保户)、低收入人群三类人群,需具备劳动能力(不含一二级残疾),村庄保洁员年龄限定16-65周岁,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生态岗位。
在甄选人数核定方面,2024年结合全市农村人口规模、居住密度、厕所及自然村数量等实际,在不突破自治区生态岗位总规模的前提下,科学核定岗位人数。全市共核定97名厕所保洁员(含旅游厕所),3112名村庄保洁员。2025年,根据2024年履职成效及农村环境整治需求,动态调整岗位数量,现有厕所保洁员(含旅游厕所保洁员)共95名,村庄保洁员2576名。
在资金发放方面,发放标准按考核结果兑现,合格人员按3500元/人·年发放,不合格人员扣减10%至30%报酬。发放流程为县(市、区)住建局(会同文旅部门)组织乡(镇)完成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及发放名单报县(市、区)财政局,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兑现生态岗位资金。2024年村庄保洁员兑现金额889.07万元,厕所保洁员(含旅游厕所保洁员)31.01万元,共计920.08万元。2025年截止目前村庄保洁员兑现金额362.5819万元,厕所保洁员(含旅游厕所保洁员)11.1475万元,共计373.7294万元。
责任编辑:伦珠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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