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拉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全市2689个缴存单位、8.58万户缴存职工结付住房公积金利息1.38亿元,结算利息已全部转入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本次结息金额较去年增加1177.24万元、同比增长9.28%,人均结息1610.86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按照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结息,并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次结息计息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缴存职工可以通过“西藏住房公积金微信服务号、手机公积金APP、个人网上业务大厅、支付宝、各委托银行网点查询核对住房公积金结息金额及个人账户余额情况。
责任编辑:次旺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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