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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程序公平配租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不断提升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

发布时间:2020-03-19 12:02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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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    2020319

为进一步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问题,3月15日,拉萨市房产管理局(拉萨市公房管理局)为巴桑卓玛等10户家庭配租了10套市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新增就业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本次配租房源位于阳光家园小区内(七一路),系近期清理腾退房源。配租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07〕32号)、《关于调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入住对象条件的通知》(藏建保〔2012〕105号)、《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条件的通知》(藏建住保〔2018〕72号)等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先低保、后低收入,分期分批、逐步扩面”的原则、严格程序、公平配租而开展。

配租基础工作完成后,后期将跟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07〕32号)相关管理规定,遵守《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约定,二是依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服务和管理,不得转借、转租、长期空置所承租房屋;三是按时缴纳租金、物业费、水电气费等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宋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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