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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14-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12-16 17:44
来源:城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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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14-02)整改措施完成

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垃圾处理设施无法满足城市需求

核查情况

经核查,林周县、墨竹工卡县、尼木县均存在 “垃圾处理设施无法满足城市需求” 问题。收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后,三县迅速行动,林周县建成生活垃圾分拣运转中心并对接焚烧厂,墨竹工卡县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建设项目设备调试,尼木县转运生活垃圾至焚烧厂,三县均已完成(14-02)反馈意见对应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解决林周县、墨竹工卡县、尼木县 “垃圾处理设施无法满足城市需求” 问题,通过建设垃圾分拣运转中心、无害化处理项目及对接焚烧厂,补齐垃圾处理能力短板,实现三县生活垃圾规范处置,完成(14-02)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林周县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投资2098万元在甘曲镇久荣村新建75吨/日垃圾分拣中心及附属设施,配套辅助设施,完成验收后移交运营并对接曲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是墨竹工卡县制定整改方案,投资830.26万元实施尼玛江热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建设项目,新建转运车间,配置人员、车辆、设备及垃圾桶,完成设备调试并投入使用。三是尼木县将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多渠道争取资金,自2025年4月起向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转运生活垃圾。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余洋

联系电话

0891-6323575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一是林周县生活垃圾分拣运转中心建设项目落地见效。林周县为填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能力短板,摆脱垃圾填埋厂即将满容困境,成立由城管、项目办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结合县域垃圾产生总量、成分构成及填埋厂现有容量,制定《林周县垃圾分拣运转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规模、功能分区(可回收物区、厨余垃圾区、有害垃圾区等)、建设周期及责任分工,并将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项目总投资2098万元,选址充分考虑交通便利性、周边环境承载能力及远期发展需求,在甘曲镇久荣村新建75吨/日垃圾分拣中心一座及附属设施,建设过程中严把工程质量关、规范施工流程,同步配套垃圾压缩、暂存及运输通道等辅助设施。截至2025年8月27日,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县物业公司运营,实现与曲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对接,按计划开展垃圾转运及统一焚烧处理。二是墨竹工卡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建设项目达标运行。墨竹工卡县制定印发《墨竹工卡县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投资830.26万元实施尼玛江热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建设项目。项目新建转运车间,配置工作人员4名、各类转运车辆11辆,配套消毒除臭设备1套、地磅及自动计量系统1套、智能移动式压缩转运设备压缩机2台、压缩清洗设备 台,以及20个4分类垃圾桶、200个移动式垃圾桶,垃圾日处理规模满足区域需求。2025年10月23日,项目所有设备设施调试完成,正式投入使用,有效解决县域生活垃圾转运难题。三是尼木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尼木县积极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将项目纳入相关规划统筹推进,同时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确保项目落实落地。自2025年4月起,尼木县启动与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的转运对接工作,将县域生活垃圾转运至该厂进行专业化处置,截至整改完成时,已累计运输生活垃圾5800余吨,有效缓解本地垃圾处理压力,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与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达娃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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