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园区住建部门:
为贯彻落实12月19日全区维稳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区住建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建质安〔2019〕151号)要求,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筑安全生产和维稳安保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营造“两会”、“两节”期间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功能园区住建部门要坚决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检查,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县(区)、功能园区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全力推动全国、自治区、拉萨市“两会”和“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各县(区)、功能园区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检查频率,坚持检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当前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对在建、停工项目的安保值守、消防设施、临时用电、施工机械、安全网、脚手架、临边洞口、警示标志、临时设施等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落实挂牌督办。要建立检查台账,明确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复查情况,对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实行销号管理,做到闭合式管理。各工程施工项目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故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四、各县(区)、功能园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外出报告制度,确保人在岗、落实责任,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妥善处置,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我局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县(区)、功能园区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全市通报,并严肃处理。
联系人:赵嗣嘉 联系电话:18689003604
电子邮箱:lszjjjgk@163.com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旦增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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