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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8 11:59
来源: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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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 】

对拉萨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6-028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解决当雄大学生在拉萨市区及附近就业人员住房问题的建议

【办理结果】

赤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当雄大学生在拉萨市区及附近就业人员住房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增就业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我市已于2013年制定了《拉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44号令),规定: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新增就业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辖区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明,并在本市实际居住1年以上;2、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平均工资;3、申请人在当地无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4、申请时未享受当地除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自2007年开始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含各县区)已建成投入使用共11662套,其中:公租房7666套、廉租住房3996套。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照就近原则向当地住建部门申请公租房或廉租房,相关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已建立,我市已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高效便捷且均等化的住房保障服务。但是目前我市公租房数量偏少,房源缺口较大,无法完全满足群众需要。

为此,我局将持续推动公租房建设,以缓解供需矛盾。一是2021年,计划筹集并投入使用公租房5210套。其中:市直1438套,城关区300套,堆龙德庆区1288套,达孜区800套,柳梧新区300套,墨竹工卡县344套,曲水县388套,林周县108套,当雄县244套。二是持续推进市场实施5700套公租房工作,年内力争交付公租房1323套。包括:锦庭世纪城房源532套、顿珠金琦苑房源502套、春江云邸房源128套、东嘎时代广场房源161套。三是通过商品房开发配建模式实施公租房200套,自碧桂园云镜项目提供房源,力争年内实现开工建设。待以上公租房投入使用后,在拉萨市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申请条件的可通过申请公租房解决住房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91-6358597。

责任编辑:达娃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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