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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拉萨市农村房屋安全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11 13:13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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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拉萨市高度重视农村房屋安全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危房改造、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举措,切实保障了农牧民群众的住房安全,提升了农村房屋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与工作成效

(一)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实现全面覆盖,隐患底数清晰明确。为精准掌握农村房屋的安全状况,拉萨市开展了多轮次、全方位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025年1月,对全市92085户农牧民住房再次进行排查,排查涵盖房屋结构类型、使用状况、安全隐患等方面。从结构类型来看,全市砌体结构住房有72182户(占比78.32%)(土木结构12624户、石木结构18063户、土石结构1627户、砖混结构39868户);框架结构19462户(占比21.13%);其他结构441户(占比0.48%)。同时,依托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对全市农村房屋进行了精细化统计,有效摸清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的底数,为后续的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危房改造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保障重点群体住房安全。“十四五”期间,拉萨市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针对不同年份制定了相应的改造计划,优先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2021年全市危房改造(含抗震改造)525户,中央补助资金1086万元;2022年改造299户,补助资金650万元;2023年改造159户,补助资金196.51万元;2024年改造155户,补助资金328万元;2025年改造171户,补助资金310万元,实现动态清零。针对“六类重点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开通了绿色通道,优先安排资金和资源,确保其住房安全。“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危房改造任务1309户,中央补助资金达2570.51万元,切实解决了农牧民的住房安全问题,提升了农村住房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自然灾害受损房屋整治及时,创新改造模式适配特殊区域。面对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房屋安全隐患,拉萨市迅速作出响应,及时开展整治工作,针对墨竹地震致使农村住房出现安全隐患的情况。2025年,全面启动“春风行动”乡村住房质量提升计划,计划分三年推进,预计惠及6000户农牧民家庭。其中,2025年度改造1807户,目前已竣工938户,入住881户,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同时,针对高海拔纯游牧区域的特殊住房需求,创新改造模式。当雄县作为拉萨市唯一的纯牧业县,于2024年投入专项资金593.66万元,在纳木措景区沿线开展装配式钢结构牧民住房改造试点项目,为50户牧民建成新居。此模式具备安全耐久、快速高效、节能环保等优势,构件在工厂预制,于现场进行模块化安装,既缩短了建设周期,又降低了对生态环境的干扰。钢结构主体的防风抗震性能极为卓越,配合节能保温体系,解决了高寒地区的取暖难题。2025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二期投入约5130万元,对景区沿线532户实施装配式改造,累计拆除板房1182个,既改善了牧民的居住条件,又实现了区域风貌与生态环境保护、5A级景区建设的协调统一。

(四)农房质量提升工作系统开展,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拉萨市积极推动农房质量提升工作。2025年初,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市10个县(区)及功能园区的农牧民住房质量安全开展全覆盖排查,发现无抗震结构土坯房19168户。基于此,牵头起草《拉萨市农房质量提升整治方案》,目前正在对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在管理机制方面,严格依照《西藏自治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活动,明确选址、设计施工、使用维护等全流程各主体的职能。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实时掌握重点人群的住房状况;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农村广播、宣传栏、座谈会等形式,提高农村居民对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提升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农房建设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观念制约,群众安全意识与改造意愿不足。西藏农牧区群众对建筑抗震知识的知晓率较低,普遍缺乏对房屋结构安全性的重视,长期依赖“经验式”传统建造方式,缺乏专业抗震设计。部分农户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祖辈居住未出问题”,对自然灾害风险存在认知偏差。即便了解安全隐患,也因造价高、手续繁琐等原因放弃改造。此外,文化惯性影响显著,尤其是当雄县等纯牧区的年长群体,坚持认为传统建筑“更适应当地气候”,受牧场迁徙习惯、传统因素的影响,不愿改变建房方式,对住房的要求仅停留在居住功能,缺乏对抗震结构等安全要素的意识,自建房改造、新建的积极性不高。

(二)监管与审批存在短板,技术力量薄弱。一方面,农村自建房监管体系存在漏洞,部分地区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在房屋建设过程中,专业人员对施工质量和抗震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缺失,偏远地区甚至没有相关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导致许多自建房存在结构不合理、材料不合格等问题。另一方面,农村自建房改造审批流程繁琐,涉及多个部门,需提交大量材料,从申请到获批往往耗时数月,严重影响了农民改造的积极性。同时,大部分群众文化水平偏低,对建房审批流程与政策的理解有限,办理手续时面临诸多困难,进一步增加了改造的阻碍。

(三)资金支持力度不足,经济约束成为主要瓶颈。目前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仅支持6类低收入人群,且补助资金平均每户约2万元,与现代化房屋建设成本差距较大。现代化框架结构房屋虽抗震性能良好,但建筑材料(如钢筋、水泥等)费用和人工成本较高,造价是传统土坯房的数倍。而农牧民整体收入水平较低,主要收入来源为农牧业,除日常生活开销外,难以一次性承担高额的自建房改造成本。尽管国家有相关政策支持,但力度较小,无法弥补资金缺口,导致群众改造意愿不强,制约了农村房屋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转变群众传统观念。地方政府应当构建“线上+线下”的立体宣传模式,制作藏汉双语动画宣传片,借助农村广播、网络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广泛传播;开展“安全建筑示范户”评选活动,组织群众参观示范房屋,使其直观感受安全住房的优势,逐步转变农牧民的传统观念,增强其对房屋安全的重视程度。同时,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户型多样、符合房屋质量安全与抗震设防要求,且具备地域特色、体现地域建筑风貌要素的农村住房通用图集,进行推广使用并适时更新,为群众建房提供科学参考。

(二)完善审批监管机制,强化技术支撑。针对农牧区住房建设审批繁琐、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建议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出台区域性政策,简化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材料提交和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在农房建设过程中严格推行“四必查”制度,即地基验收必查、主体结构必查、抗震结构必查、竣工验收必查,明确各级监管主体的职责,确保监管无盲区。此外,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开展技术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为农房建设质量提供技术保障;同时,组织专业人员为群众提供建房指导,协助群众理解审批流程和政策要求,解决群众在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三)加大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应切实履行责任主体的职责,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支持,统筹涉农资金,加大对农村房屋安全改造的投入力度,适当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及范围,特别是针对高成本的现代化、抗震型房屋建设,提高补贴金额,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引入社会资本,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房屋改造项目,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开发“安居贷”等适合农牧民的金融产品,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为群众提供资金支持;建立慈善捐助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的捐款,用于帮扶经济困难群众进行房屋改造,切实增强农牧民住房改造的意愿,推动农村房屋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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