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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18:10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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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拉萨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24年采取了年报审批流程后进行年报信息披露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参公正科级科室科室编制7人,实际在编3人,非在编名额为12人,实际非在编人员为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527净增单位329家;新开户职工1.46万人,净增职工0.94万人;实缴单位2458家,实缴职工10.19万人,缴存额27.1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15.45%、10.16%、3.59%。2024年末,缴存总额196.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03%;缴存余额92.45亿元,同比增长9.9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4年,3.9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8.75亿元,同比增长6.4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04%,比上年增加1.88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104.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9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32万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不按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区分的城市填写),区外购房最高额度100万。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8笔,放贷金额3.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8.32%、35.85%。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24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5万笔,90.21亿元,贷款余额35.1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02%、3.92%减少7.5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7.99%,比上年末减少7.1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2笔119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1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08.11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8.93亿元。其中,活期4.4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54亿元,1年以上定期50.9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7.99%,比上年末减少7.1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20442.95万元,同比增长37.78%。存款利息12959.2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7258.28万元,增值收益利息225.12万元,其他0.2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15590.92万元,同比增长41.7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5428.2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62.54万元,其他0.1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4852.03万元,同比增长26.34%。增值收益率0.55%,比上年增加0.0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911.2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32.81万元。

2024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0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32.81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127.4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006.0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专项经费69.3万元。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132.84万元,同比减少3.46%。其中,人员经费96.66万元,公用经费36.1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08.26万元,逾期率0.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127.44万元。2024不存在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情况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89%,国有企业占20.60%,外商投资企业占0.1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59%,其他占0.82%;中、低收入占99.94%,高收入占0.0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4.47%,国有企业占18.63%,外商投资企业占0.0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8.91%,其他占7.96%;中、低收入占99.88%,高收入占0.1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9.2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2.81%,租赁住房占8.6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8.4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75%,其他占6.07%。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40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0.65%,比上年末减少5.15个百分点。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72%,90-144(含)平方米占61.92%,144平方米以上占26.36%。购买新房占49.79%,购买二手房占22.1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84%其他占27.1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5.7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4.2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1.76%,30岁-40岁(含)占58.79%,40岁-50岁(含)占16.11%,50岁以上占3.3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1.34%,购买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8.66%;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8.26%,比上年减少4.8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服务优化方面

1、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1)存款利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目前为1.5%

2)贷款利率。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1.36%5年以上为1.68%;二次及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1.686%5年以上为2.038%

2、政策宣传与扩面增效。 2024年第四季度开展“惠民公积金”政策宣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覆盖4县6区1.4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媒体联动提升政策知晓度。新增缴存单位114家、缴存人数639人,形成简报11篇、专报1篇。

3、首付提取新政助力房地产。推行首付提取业务,允许以购房定金凭证及网签合同或购房认购书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成功办结29笔,提取金额548.4万元。  

4、便民服务升级。线上办理:实现缴存、提取、贷款全流程线上办理,覆盖网厅、西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线上业务量7.58万笔(占比65%)。精简材料:取消租赁合同等证明,租赁提取4782笔(占提取业务的12.09%)。网点扩容上全市范围内新增9个业务窗口,共计28个业务网点,实现“就近办”。  

5、担保方式创新。新增预抵押担保模式,发放贷款315万元,缓解担保难题。

6、跨区域业务协同。设立综合窗口办理跨省业务1294笔、跨市业务500笔。  

7、结对帮扶促提升。与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业务交流,吸收先进经验,深化合作。

8、促进住房消费。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提高住房以旧换新贷款额度20万元,优化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9.缴存政策调整情况2024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为41709元,下限为2100全市缴存比例为5%12%无变化

(二)信息化建设方面

1、可视化系统赋能管理。建成公积金数据分析系统,实现业务运行实时监测,关键指标可视化呈现,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2、数据共享与风险防控。跨部门联动:通过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与内地省、市接民政、房产部门,共享婚姻及购房信息,拦截套取行为并曝光41笔,并通过系统互通打破区域壁垒,推动业务协同办理,防范资金风险。

    (三)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1、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业务。2024年度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缴存388笔,缴存资金935.06万元。

2、公有住房资金业务。2024年度公有住房租金业务26笔,租金收入101.96万元。

3、公共租赁住房资金业务。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业务615笔,租金收入306.57万元。

4.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 全年为144人就业创业者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兑现财政补助资金491.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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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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