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建筑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和普法工作。负责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工程技术审查审核和服务工作。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监督实施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监督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负责对全市建设工程消防、防雷、施工图(含人民防空工程)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房屋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智慧城市、智慧建筑、绿色节能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筑新工艺、先进技术的推广运用工作。
责任编辑:蘧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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