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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23 18:23
来源: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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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全区机关党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藏建公房管2020〕163号)文件要求,去年年底我局开展了本市的党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于2020年12月份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文件要求,向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印发了《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法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拉住建字2020〕176号)文件,就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总体要求(清理范围、清理原则)、清理规定、工作步骤、工作要求进一步做了明确。具体工作步骤为:登记自查阶段(2020年12月15至2021年1月31日)、核查确认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5日)、整改落实阶段(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5月15日)。2021年2月23日晚区住建厅根据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问题中涉及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要求再次通知,全区党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完成时限调整至3月30日;24日我单位向各市直单位、县(区)、功能园区就调整时限进行了电话通知,并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党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3月12日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关于党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我局再次向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印发《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拉住建字2021〕31号],要求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党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严肃性,积极落实相关工作。期间,我局也通过多种形式对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就如何开展好该项工作进行了悉心指导,截止目前,全市各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基本能按照要求,努力推进此项工作,目前58家市直单采用委托第三方进行测绘13个,自测30个,未反馈工作进展单位9个;各县(区)中,5个县(区)已委托第三方进行测绘,7个县区以自测方式进行。截止目前,已完成前期党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且已将相关工作情况反馈至我局的有17家,其中4家单位经核查报送不规范进行了退回;同时,我局实地对6家市直单位进行了抽查,基本能够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二、存在问题

全市各单位目前均在紧锣密鼓的开展本级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但我们也发现存在个别问题,一是由于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单位重视力度仍然不够,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二是我市开展党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单位,有通过自测方式进行的,也有委托第三方进行测绘的,部分单位提出涉及测绘和后期整改相关费用的问题,按照自自治区住建厅文件要求涉及测绘和后期整改费用的经费全部自行解决,我单位前期也向市财政咨询过相关费用事宜,因未纳入预算,所以无经费来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进一步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我局计划一是即日起对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功能园区党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检,对工作进度缓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的,按市委巡视整改办的要求将情况报市委,并抄报市纪委监委。二是就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衔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指导;三是积极协调市财政,努力争取本级财政在资金上的支持;四是结合各单位反馈的的整改清理情况,认真核对相关数据,汇总形成全市的党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报告。

责任编辑:达娃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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