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深化“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核心任务,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锚定便民利企、提质增效工作主线,聚焦行政审批全链条提质、政务服务全维度升级,以流程再造破堵点、以制度革新解难点、以精心服务通断点,持续推动审批服务从“能办”向“快办、好办、省心办”迭代跃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审批事项集中办理
持续深化机构改革成果,重构审批管理架构,彻底改变分散审批、多头审批模式,全面提升审批工作专业性、统一性、规范性。一是全面归集审批职能。依托我局行政审批科室专职职能,集中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七类(商品房预(现)售许可、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房建市政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区市两级房建市政及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监督备案)事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归集、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审管分离、集中审批、充分授权”工作原则,清晰划分行政审批职能与行业日常监管、事后核查、执法监管职能边界,理顺内部科室之间的权责,杜绝职能交叉、监管缺位、权责脱节问题。二是全面进驻政务窗口。严格落实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所有住建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级政务服务大厅,配齐专职审批人员,统一服务标准与公示内容,严守“大厅之外无审批”底线,杜绝审批事项体外循环、私下办理。目前已全面实现一窗受理、联审联办、全程办结、一站式服务,审批服务集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稳步推进权限下沉
结合各县(区)、功能园区管委会的人员配置及业务承接能力,按照循序渐进、分批下放、放管结合、赋能基层的工作思路,有序推动审批权限下沉,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一是梯度推进权限下放。完成分批次、分阶段稳妥下放审批权限3项:2024年5月,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下放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权限,县域项目实现属地办理;2024年12月,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下放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权限,有效破解基层消防审批服务空白问题;2025年8月,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下放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监督行政职权,实现项目开工前基础审批业务属地闭环办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系统调试及人员培训,确保平稳下放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商品房预(现)售许可2项审批权限;二是强化基层业务赋能提效。权限下放后,我局持续强化业务指导、统一标准、疑难帮扶,通过业务培训、线上答疑、案例指导、跟班学习等方式,统一市县两级审批审查标准、办理流程、资料规范。基本形成“市级统筹规范、县级就近办理、上下联动协同”的市县一体化审批服务体系,切实降低企业办事往返成本。
(三)聚焦审批提速增效
针对企业反映的申报材料多、办理环节繁、审批时限长、办事来回跑等问题,持续推进极简审批、提质增效改革,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大幅精简申报材料。全面清理无依据、重复性、非法定佐证材料,重点优化高频审批事项要件清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材料由16项精简至6项,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材料由12项精简至9项,全面取消企业重复填报、重复提交的佐证资料,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二是全面压缩办理时限。对标全区、全市最优审批标准,全面压缩核心事项办理时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法定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商品房预(现)售许可等事项同步提速,实现所有高频审批事项限时办结;三是创新便民审批模式。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企业资质、商品房预(现)售许可等高频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线上申报、线上审核、电子出证,常态化落实告知承诺、不见面审批等改革举措。对非核心次要材料实行容缺后补,对信用良好市场主体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制约。目前,除质量监督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两项业务因系统建设问题未实现线上办理,其余事项均已实现线上办理,网上办理占比达98%以上,绝大多数高频事项实现企业“零跑腿、不见面、一次办成”。
二、存在的差距与不足
结合日常运行实际,我局行政审批工作仍存在机制精细化程度不足、改革创新力度偏弱、跨部门协同效率不高等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基层标准化审批能力有待加强。虽已分批下放多项核心审批权限,但各县(区)普遍存在专职审批人员短缺、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复杂项目处置经验不足等问题。同时,基层配套审批细则、风险防控、疑难会商等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县域存在审批标准执行不一、流程落实不规范、疑难事项处置滞后等情况,基层“接不住、办不精、管不好”的问题,未下放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建市政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二是改革创新动能不足。工作多以落实上级常规任务为主,主动探索、先行先试的意识不强,传统审批模式仍占主导,缺少契合住建行业特点、辨识度高、可复制推广的特色改革亮点。
三是跨部门并联审批效能偏低。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于2020年7月正式上线运行,要求各级审批部门全面推广使用。现阶段我市仅住建部门在施工许可阶段常态化运用该系统,其他部门仍较多依托自有业务系统或线下开展审批,系统整体使用率偏低,审批业务“体外循环”问题突出,工改系统一体化应用成效未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局将以本次对标学习为契机,全面借鉴市自然资源局先进审批管理理念、精细管控机制和创新服务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住建行政审批全链条、全环节提质增效,靶向补齐短板、健全机制、创新举措,全面推动我市住建领域行政审批工作标准化、精细化、创新化、便民化升级,切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市县一体化标准化审批体系。坚持“放管结合、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剩余住建审批权限梯度下放。建立常态化市县审批帮扶、业务轮训、跟班学习、疑难会商机制,常态化补齐基层审批业务短板。统一全市住建审批办事指南、审查标准、操作流程、档案规范,完善基层审批风险防控、质量核查、问题溯源机制,彻底解决基层审批标准不一、能力不均等问题,全面构建上下联动、标准统一、运转高效、监管到位的市县一体化审批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创新赋能,打造住建审批特色改革品牌。立足住建审批工作实际,大胆开展先行先试,聚焦极简审批、智能审批、信用审批发力突破。持续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优化网办流程,扩大告知承诺、容缺受理适用范围。积极探索智能化辅助审核、差异化精准审批模式,分类优化常规项目、复杂项目、老旧改造项目审批流程。系统总结提炼审批改革成熟经验,打造流程最优、时限最短、服务最好的住建审批服务特色品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三是推动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自治区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以区住建厅开展工改系统迭代升级为契机,加强工改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市行政审批局深化“数据共享、一网通办”工作,健全数据互通、联审联办、疑难会商、闭环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报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效能。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巩固现有改革成效,稳妥推进后续权限下放工作,深耕审批创新与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市县一体化审批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扎实推动我市住建行政审批工作提质升级。
特此报告。
责任编辑:何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