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二、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拉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事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房管理工作。
(四)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监督实施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监督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全市房屋拆迁行为。
(六)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审查、验收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城市(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物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监督实施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九)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指导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十)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十一)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
(十四)负责行业人才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拉萨警备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强化行业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强化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和行业地方标准管理职责。强化人民防空管理职责。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执行、技术标准、安全质量负责。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养护及运行,参与城市市政工程的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接收移交管理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无缝衔接。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区、市有关房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
(二)负责房屋抵押贷款的相关审批和手续办理,纠纷处理等。
(三)负责市直公有房屋管理。
(四)负责市直公租房分配、腾退及后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立租户和待租户的信息系统。
(六)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履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标准;依法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二)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检测公司等)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
(三)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参与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调查。
(四)对受委托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监督。
(五)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
(六)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有权采取责令整改、停工等强制性措施;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七)参与优质工程的检查评选。
(八)完成市住建局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
拉萨市城建档案馆受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建设部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接收、收集、管理拉萨市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及有关建设工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
(二)对所保存的城建档案进行科学管理、鉴定、统计、安全保管。
(三)根据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需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咨询,为社会提供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科)、城市和村镇建设科、建筑市场建管科(质量和安全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总工程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民防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工人事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交易科、产籍科、配租办、信息科、公房办。
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房建监督一室、房建监督二室、房建监督三室、房建监督四室、市政监督室。
拉萨市城建档案馆内设科室3个,包括行政办公室、业务室、信息运转维护室。
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拉萨市房产管理局、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拉萨市城建档案馆。
第二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收支总预算89494.1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部门收支总预算87328.8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89494.19万元(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87328.82万元、拉萨市房产管理局677.96万元、拉萨市城建档案馆496.55万元、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990.8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00万元,占0.6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894.19万元,占99.33%。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部门收入预算87328.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00万元,占0.6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728.82万元,占99.31 %。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支出预算8949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1.91万元,占3.05%;项目支出86762.28万元,占96.95 %。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部门支出预算8732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31万元,占1.97%;项目支出85610.51万元,占98.03 %。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494.1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894.19万元,上年结转6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98万元、国防支出6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8.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7.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038.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44.29万元。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328.82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728.82万元,上年结转600万元;支出包括:国防支出6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2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7.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19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35.8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894.1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55662.06万元,主要原因:我局项目支出预算减少,且2022年底未支出的项目,有部分资金通过存量资金的方式解决。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728.82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156009.57万元,主要原因:我局项目支出预算减少,且2022年底未支出的项目,有部分资金通过存量资金的方式解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98万元,占0.49%;国防支出6000万元,占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36万元,占0.72%;卫生健康支出178.09万元,占0.2%;节能环保支出247.41万元,占0.28 %;城乡社区支出66038.06万元,占73.79%;住房保障支出15944.29万元,占17.82%。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部门国防支出6000万元,占6.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31万元,占0.62%;卫生健康支出114.29万元,占0.13%;节能环保支出247.41万元,占0.28 %;城乡社区支出65193.01万元,占74.65%;住房保障支出15235.8万元,占17.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9.6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1.88万元,增长27.06 %。主要是市城建档案馆职工人数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2023年预算数为5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88万元,增长1.71 %。主要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有所变化。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0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164.48万元,下降40.66%。主要是市城建档案馆预算项目减少。
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0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市住建局增加此项预算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73.9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9.84万元,增长12.23%。主要是4家单位职工人数均增加,配套保险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2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81万元,增长24.23%。主要是单位职工人数增加,配套保险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0万元,增长94.44%。主要是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人数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住房公积金补助资金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1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未设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2.02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突发疫情,产生抽调一线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补助等资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3.7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74万元,下降1.82%。主要是市住建局和市房管局单位职工人数变动,且医疗保险单位配套比例由8%下调至7%。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8.13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0.86万元,增长2.31%。主要是市质监站和市档案馆单位职工人数增加,配套医疗保险增加。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4.2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72万元,增长12.19%。主要是单位职工人数增加,配套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7.41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159.29万元,下降39.17%。主要是2023年涉及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目支出减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89.73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153.36万元,下降10.63%。主要是市住建局的部分行政项目支出调整功能分类科目,由行政运行调整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29.67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329.6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未设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0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无变化。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47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14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未设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2376.61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111296.77万元,下降64.08%。主要是基建项目支出减少,且2022年底未支出的项目,有部分资金通过存量资金的方式解决。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23年预算数为845.0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07.18万元,增长92.99%。主要是市质监站项目支出业务抽检费增加。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未设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3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预算未设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目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2023年预算数为224.49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224.4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预算未设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目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05.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2.39万元,增长12.23%。主要是单位职工人数增加,配套住房公积金增加。
2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7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2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39.35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14228.01万元,增加2327.35%。主要是此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目支出增加。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说明如下: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0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市住建局增加此项预算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7.1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79万元,增长11.16%。主要是单位职工人数增加,配套保险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0万元,增长94.44%。主要是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人数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住房公积金补助资金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1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未设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6.8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8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突发疫情,产生抽调一线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补助等资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5.2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9万元,下降1.6%。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配套比例由8%下调至7%。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2.1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22万元,增长11.14%。主要是单位职工人数增加,配套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7.4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59.29万元,下降39.17%。主要是2023年涉及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目支出减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289.7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53.36万元,下降10.63%。主要是我局部分行政项目支出调整功能分类科目,由行政运行调整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29.67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329.6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未设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无变化。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47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14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未设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2376.6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11296.77万元,下降64.08%。主要是基建项目支出减少,且2022年底未支出的项目,有部分资金通过存量资金的方式解决。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未设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3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6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预算未设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目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2023年预算数为224.49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224.4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预算未设此项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2.8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35万元,增长11.17%。主要是单位职工人数增加,配套住房公积金增加。
1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7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功能分类科目调整。
1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203.44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14186万元,增加81341.74%。主要是此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目支出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1.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2.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39.3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18.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5.5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52.7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6.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5.49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增加57.51万元,增长149.07%,主要原因是市住建局增加一笔公务用车购置费用,用于购买人防指挥车。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保有量14辆(其中资产系统市住建局9辆、市房管局2辆、市质监站2辆、市城建档案馆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1.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99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增加57.63万元,增长167.7%,主要原因是购置人防指挥车的费用列入“三公”经费预算。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保有量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本级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拉萨市房产管理局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52万元,增长8.06%。主要是单位职工人数增加,配套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7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36万元,增长8.81%。主要是单位职工人数增加,配套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1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1.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39.85万元。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6.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办公、调研、下乡等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经费对车辆进行更新购置。
截至2022年12月底,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共有车辆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办公、调研、下乡等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经费对车辆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60个,资金85610.51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00万元,地方资金85010.51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4个,分别是(商品房购房补助,资金13600万元;拉萨市滨河路市政工程,资金21475.67万元;拉萨市2020年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资金9800万元;拉萨市五县一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7140.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0.76%。
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商品房购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拉萨市滨河路市政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表
拉萨市2020年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表
拉萨市五县一区建筑既有节能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度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无扶贫资金。
2023年度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无政府债务。
2023年度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邱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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