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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2-20 17:41
来源: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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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拉萨市城建档案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二、拉萨市房产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四、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五、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拉萨市房产管理局、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拉萨市城建档案馆4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事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房管理工作。

4.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监督实施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监督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

5.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全市房屋拆迁行为。

6.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审查、验收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城市(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物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监督实施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9.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指导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10.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11.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2.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13.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

14.负责行业人才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拉萨警备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强化行业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强化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和行业地方标准管理职责。强化人民防空管理职责。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执行、技术标准、安全质量负责。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养护及运行,参与城市市政工程的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接收移交管理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无缝衔接。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区、市有关房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

2.负责房屋抵押贷款的相关审批和手续办理,纠纷处理等。

3.负责市直公有房屋管理。

4.负责市直公租房分配、腾退及后期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租户和待租户的信息系统。

6.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履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标准;依法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2.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检测公司等)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

3.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参与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调查。

4.对受委托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监督

5.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

6.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有权采取责令整改、停工等强制性措施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7.参与优质工程的检查评选

8.完成住建局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

拉萨市城建档案馆受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依据建设部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接收、收集、管理拉萨市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及有关建设工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

2.对所保存的城建档案进行科学管理、鉴定、统计、安全保管。

3.根据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需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咨询,为社会提供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科)、城市和村镇建设科、建筑市场建管科(质量和安全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总工程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民防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工人事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交易科、产籍科、配租办、信息科、公房办。

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房建监督一室、房建监督二室、房建监督三室、房建监督四室、市政监督室。

拉萨市城建档案馆内设科室3个,包括行政办公室、业务室、信息运转维护室。

第二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拉萨市城建档案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156957.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085.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18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4901.31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8871.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224.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2646.95万元)。2020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56568.1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4098.36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32469.79万元),较上年减少499610.63万元,减少76.09%。主要是我局2021年基建项目预算减少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56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07.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7548.2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2万元。2020年度总支出469654.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12698.7万元,减少66.58%。主要是基建项目支出减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收入156957.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085.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18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4901.31万元),占总收入56.12%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8871.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224.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2646.95万元),占总收入43.88%。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156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07.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754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9.39万元,占总支出1.5%;项目支出154606.62万元,占总支出98.5%。我单位财政拨款资金大多用于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基建项目支出。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56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07.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7548.2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与2020年总支出469654.70万元相比,减少了312698.7万元,减少66.5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56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07.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754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9.39万元,占总支出1.5%,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54606.62万元,占总支出98.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569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24万元,占0.18%;国防支出973.42万元,占0.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09万元,占0.27%;卫生健康支出123.14万元,占0.08%;节能环保支出2241.62万元,占1.43%;城乡社区支出130756.83万元,占83.31%;交通运输支出2615.52万元,占1.67%;住房保障支出5657.48万元,占3.6%;其他支出13870.65万元,占8.8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85.2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档案事务(26)行政运行(01)129.61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档案事务(26)档案馆0421.35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档案事务(26)其他档案事务支出(99)54.08万元。

5.国防支出(203)国防运动(06)人民防空(03)473.59万元。

6.国防支出(203)国防运动(06)民兵(07)499.83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94.76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232.33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64.69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34.65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2.34万元。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47万元。

13.节能环保支出211)污染防治03水体02)784.89万元。

14.节能环保支出211)能源节约利用10能源节约利用011250.73万元。

15.节能环保支出21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206万元。

1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1434.15万元。

1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16.86万元。

1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工程建设管理(06)1952.27万元。

1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090.1万元。

20.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99)5628.64万元。

21.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3)38.8万元。

22.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9)46347.65万元。

23.城乡社区支出(212)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1)668.47万元。

24.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城市建设支出0353229.2万元。

25.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9448.41万元。

26.城乡社区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20992.29万元。

27.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01)公路建设(04)2615.52万元。

28.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公共租赁住房(06)970万元。

29.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9)4141.13万元。

3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60.42万元。

31.住房保障支出(221)城乡社区住宅(03)其他城乡社区住宅(99)385.93万元。

32.其他支出(229)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1)1901.31万元。

33.其他支出(229)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211969.34万元。

五、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39.2 24.95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0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0 0  
2.公务接待费 4.28 0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0 0  
     (2)公务接待的人数 0 0  
3.公务用车经费 34.92 24.9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4.92 24.95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16 16 资产系统录入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4.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9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2021“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20“三公”经费决算数26.36万元相比减少了1.41万元,减少了5.35%,主要是我局及所属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公务用车油料费和维修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决算数为0万元;

(二)2021年公务用车编制数13辆,实际保有量16(资产系统)

(三)公务接待经费2021年决算数为0万元;

(四)车辆运行维护经费2021年决算数为24.95万元;

(五)公务车辆购置经费2021年决算数为0元;

(六)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1我局(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23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9.3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886.5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支出情况业务抽检费支出230.29万元完善城镇功能配套建设-排水工程专项规划环评资金支出42.2万元;拉萨市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编制经费支出38.8万元;人防指挥所信息系统综合集成经费支出85.2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2021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房屋面积1911.2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378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533.28平方米车辆16(资产系统录入),全部为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没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及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相关精神,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75号)有关规定,将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健全住建系统的绩效管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领导机构,着力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实施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结合住建事业的发展,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将经费预算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绩效目标申报表与资金测算同步开展,将预算执行中的所有追加资金纳入绩效管理,并在资金申请和下达时填报绩效目标。

开展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评估工作,认真开展财政支出预算绩效单位自查自评,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评价”的原则,完成住建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自查自评。

全面审核、分析年度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加强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将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申请、方案审核和资金核定的重要依据,主动拓宽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公开渠道。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基建项目支出为智慧水务项目532.91万元、城市供暖入户工程支出11436.43万元。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重大项目主要包括:藏热大桥建设项目水系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拉萨市滨河路市政工程项目、拉萨河城区3#闸滨河公园景观改造工程、拉萨市城市供暖工程项目、智慧水务等基建项目资金。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度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4901.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646.9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资金支出67548.26万元,主要为智慧水务、拉萨市两岛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城市供暖入户工程等基建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是按规定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责任编辑:邱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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