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加快构建完善租赁住房保障体系,是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解决住房问题、坚持“房住不炒”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一、构建完善租赁住房保障体系主要措施
1、创新公租房实施模式。为解决我市公租房建设面临土地紧缺、资金配套困难等问题,推动公租房建设,多渠道筹集房源,我市结合国家关于公租房相关政策,积极借鉴内地相关经验做法,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新公租房实施迷失,推动公租房建设、运营及管理。近年来,我市以代条件出让土地为导向,重点强化市场化筹集力度,完成2宗带条件土地出让,其中:碧桂园云镜项目配建公租房200套,已开工建设;纳金水厂230亩地块配建或提供公租房5700套。
2、推进租赁补贴政策更新。根据《西藏自治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管理办法》,我市严格按照要求,放宽租赁补贴申请条件、降低准入门槛,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覆盖范围,对未获得实物保障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外来务工人员,鼓励其通过市场进行租赁住房,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户籍等情况,按照分类、分档补贴标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与保障性住房实物保障形成有效互补,实现“应保尽保”。
3、研究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是结合我市实际,与建行联合起草《拉萨市发展长期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初稿),并于2021年6月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拟将市场化筹集5700套公租房的部分房源作为长期租赁住房改革试点,此外,积极与市城投公司衔接,拟通过市城投公司筹集1720套长租房房源。二是2021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提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这一新政策,目前正在结合摸排调研情况,制定我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重点通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和功能园区自有闲置土地、开发企业自持等方式,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
4、推动公租房信息化管理。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现有数据复核及导入工作,积极推动公租房线上申请审核及配租工作,逐步规范全市公租房管理,努力实现公租房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及不足
1、房源筹集较难。一是拉萨市保障房建设用地主要通过划拨方式予以解决,但受地理环境制约,拉萨市城区内土地异常紧缺。二是拉萨市保障房大多为政府投资建设,主要依靠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由于拉萨市市、县两级财力较为薄弱,难以提供大量资金支持。
2、存在供需及结构性矛盾。一是因大部分县(区)房地产市场均未发展,干部职工难以通过市场购买、租赁等渠道获得住房,大量公租房被转用做周转房,造成面向社会配租的公租房房源有限。二是因历史原因,我市城市建成区内各类保障性住房存量约523.6万㎡(住房普查数据),占全市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5.3%。比重较高,一定程度上对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形成冲击;但受我市特殊地理环境影响,干部职工在拉萨购房意愿不高,租住保障性住房需求较大,形成结构上的矛盾。
3、市场发展活力不足。一是目前,拉萨市大部分保障房依靠政府投资建设,社会资本参与较少,保障房源筹集及运营管理市场发展仍较为缓慢,缺乏适当的竞争及发展活力,保障房品质及居住管理水平较低,居住体验不高。二是目前,除周转房面向干部职工进行保障外,拉萨市实物保障主要依靠公租房,保障体系结构较为单一,难以满足不同收入、家庭人口、工作性质人群的租赁需求,缺乏租赁市场供应体系的支持。
三、相关政策建议
(一)创新保障房筹集及运营管理模式
1、积极推行商品房配建模式。建议在土地招拍挂时设置建设条件,由自然资源部门明确规定商品房中需要配建的保障房比例、面积以及回购价格。在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相关建设标准,投资建设保障房,通过加大保障房市场化筹集力度,解决现阶段保障房建设用地及资金问题。
2、积极推进市场化运营管理。建议整合现有保障房房源,由政府出资组建保障房建设运营管理公司,负责全市保障房房源的统一运营管理,提高保障房运营管理水平。公司可统筹整合上级补助、租金收益、融资贷款等资金,通过在高新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外来人口集中的地区开发建设,或者由政府委托回购配建房源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房源。
(二)缓解供需及结构性矛盾
1、推进市场化解决住房需求。建议结合财政承受能力,逐步缩减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房的规模,提高货币化保障比例。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对房地产市场调节作用,大力推进商品房配建模式筹集保障房房源。进一步扩大租赁住房补贴覆盖范围,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需求。
2、缓解住房保障结构性矛盾。建议进一步理顺干部职工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将已租住公租房的干部职工进行腾退置换,释放公租房房源,面向社会符合公租房条件人群进行配租。建立完善以周转房及周转房分配改革为主,货币化补贴为辅的干部职工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周转房条件,但因房源问题未享受周转房的干部职工,加大货币化补偿力度,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市场租房、购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市场化解决住房需求。
(三)建立租赁住房保障市场支持体系
1、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议在拉萨市城区内建设用地招拍挂时,采取“限自持、竞地价”土地出让方式,要求开发企业自持一定比例的住宅用于长期租赁住房。同时,建议由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国家出台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政策,充分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和功能园区自有闲置土地,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吸引房地产企业、租赁住房运营企业等,建设并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2、培育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建议大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存量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发展租赁地产。允许将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租购同权”等各项政策。
责任编辑:达娃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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